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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中小学科技教育创新发展实践活动的通知
中创新委〔2018〕002号
各教育局、中小学校及相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国务院《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(2016-2020年)》,进一步推进科学素养教育进课堂,培养中小学生的创新精神、团队精神和实践能力。经研究决定,自2018年3月起开展中小学科技教育创新发展实践活动(以下简称“科技实践活动”)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组织机构
主办单位:中国人生科学学会创新教育专业委员会
承办单位:北京行且思教育科技有限公司
二、活动内容
“科技实践活动”分科学教育体验和科技成果展示两部分。
(一)科学教育体验活动
以中小学学科教学为基本依据,按照科学实验活动的基本原理和特点,基于物质科学、生命科学、地球科学等领域的知识,分物理、化学、生物、天文四大类别,主要选择近500个贴近学生的兴趣爱好,激发学生的创新潜能,提高学生的动手制作和创新研发能力的实验项目开展科技体验活动。
(二)科技成果展示活动
1、现场操作活动及技术创新教育成果系列
模块一:机器人类
模块二:人工智能类
模块三:航空航天类
模块四:3D创新设计创客类
2、科技创新发明系列
3、科技创意和科幻绘画系列
三、活动分组
1、学生组(设小学组、初中组、高中组)
2、教师组
四、活动形式
1、组织专家进校。邀请专家走进参与活动的学校,为师生提供科普讲座,针对“科技实践活动”和创建“特色社团” 作专业性指导。
2、开展科技培训。为参与活动的学校科技教师举行专题培训、研讨、观摩体验活动。
3、开展课题研究。各参与学校科技教师可申报专项课题研究,建立学校特色科技社团,组织学生开展小课题研究。
4、组织创新成果展示交流。各单位可根据实际组织各类科技教育创新成果展评活动,推选优秀成果或展示项目参加国家、国际展示交流活动。
五、实施步骤
活动举办日期为2018年3月—11月,活动分为四个阶段。
1、组织发动阶段:3月-5月,进行活动宣传发动工作。
2、活动开展阶段:6月-8月,做好培训辅导工作。
3、交流展评阶段:9月—10月,各地区在开展区域活动的基础上,做好优秀成果的展评推荐工作。
4、总结表彰阶段:11月进行全国优秀科创成果展示交流活动。
具体活动实施细则、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。
六、活动报名
具备以下条件的学校根据情况,请及时与科技实践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联系(办公室设在中国人生科学学会创新教育专业委员会秘书处)。
(1)开展科技教育工作具有显著特色,并取得成效。
(2)普及科学知识、科学方法、科学思想、科学精神作为学生科普教育的重要内容,贯穿在学校教育教学全过程中。
(3)经常性开展科技教育活动,如讲座、观摩、研讨会等,每年开展有主题的科技节、高峰论坛等活动。
(4)积极组织参加省市的各项科技竞赛和科普活动,能完成县(市、区)级以上的交流和展示任务。
各参与活动学校填写《中小学科技教育创新发展实践活动学校申报表》及《中小学科技教育创新发展实践活动辅导教师登记表》(见附件1、2),所有表格于2018年4月28日前以电子稿和盖章版(PDF或JPG格式)形式报科技实践活动组委会办公室。
七、联系方式
中小学科技教育创新发展实践活动组委会办公室:
联系人:孙老师 马老师
联系电话:13683649911 17601629105
办公电话:010-63859040
电子邮箱:qgkjsjhd@163.com
联系地址:北京丰台北路鼎恒中心7C
可访问网站:http://cx.zgrskxxh.org.cn/通知公告栏下载活动有关资料。
附件:
1.《中小学科技教育创新发展实践活动学校申报表》
2.《中小学科技教育创新发展实践活动辅导教师登记表》
中国人生科学学会创新教育专业委员会
2018年2月20日
2018年关于开展中小学科技教育创新发展实践活动的通知.pdf